两刻钟后,驿站前厅已经空无一人。

陈丰是最后一个离开的。

这个跟随费传古十年的老兄弟,在领了盘缠后没有立刻走,而是在前厅跪了下来,向费传古磕了三个头。

“将军,末将……末将家中还有老母……”

“走吧。”

费传古扶起他:

“好好活著,找个地方种地也好,做点小买卖也好,不要再碰刀兵了。”

陈丰泪流满面,又磕了一个头,这才转身离去。

费传古站在空荡荡的前厅,环顾四周,最后看向了后面那面屏风。

上面是长乐坡和长安的舆图,上面还有用笔标出的敌我位置。

费传古叹了一口气,随后举著手里的灯盏,点著了舆图。

火焰腾起,将他无数夜晚苦心研究的一切,都吞噬干净。

原来到了最后才明白,黄图霸业转头空,还不如将时间用在真正爱自己,他也爱著的人身上啊!屏风越烧越烈,费传古已经举著灯盏走进了后院。

此时,后院的小厅里,万圣公主已经摆好了酒菜。

真的只是几样简单的小菜:

一碟卤牛肉,一碟腌菜,一碟豆腐,还有一壶酒。

餐具也很朴素,就是驿站里常用的粗瓷碗碟。

这时候,费传古举著灯盏站在了门口,他已经在后院洒满了新柴和火油。

费传古举著灯盏,一步一步走进小厅。

灯盏的光晕在昏暗的房间里晕开一圈暖黄,照亮了桌上简单的菜肴,也照亮了公主平静的脸。他将灯盏轻轻放在桌角,在公主对面坐下。

灯焰微微摇曳,两人的影子在墙上被拉得很长。

“都安排妥当了?”

万圣公主开口,声音比刚才更加平静。

费传古点点头:

“后院和前厅都洒满了火油,柴草是从驿站马厩和库房拆出来的,足够了。”

公主拿起酒壶,为两只粗瓷碗斟满酒。

酒液澄澈,在灯下泛著微光。

“夫君,请。”

她双手捧起酒碗。

费传古也双手捧碗,

两人的碗沿轻轻相碰,发出一声清脆的“叮”声。

夫妻二人默契地笑了,仿佛回到了十三年前,洞房花烛的那晚。

少女的爱慕是脸上的晕红。

酒入喉,是农家自酿的浊酒,有些酸涩,有些辛辣。

万圣公主放下碗,嘴角浮起一丝怀念的笑意:

“小时候,父亲第一次让我喝酒,也是这样的粗瓷碗。”

“那年我十岁,在曹州老宅过年。父亲说,盐帮家的女儿,也要学会喝酒,暖身子,壮胆气。”费传古默默听著。

说来惭愧,他们结婚这么久,其实很少如这般说一些各自童年的事。

他也想起了自己的父亲,每一年除夕,他都会抱著父亲的腿,问什么时候可以给他买竹刀。可父亲死了,死在了狗吏的催逼下!

那年秋粮交完,父亲就在田地边的大树下自缢了,因为他们家三代中的土地,没了。

即便已经时隔这么多年了,他再一次回想起来那个场景,胸中也只有愤怒!

他从不后悔随陛下起兵!那帮狗贼,就该杀得一干二净!

他也不信什么老天爷,什么佛祖,说什么善恶到头终有报。

因为他自记事起,从来都是好人死于野,恶人富于堂!

唯有刀剑,才能让这些人感受到痛苦,也第一次让他们乖乖地跪在地上,哭泣哀求,说自己错了!而那边,万圣公主给费传古夹起一片卤牛肉,然后继续说道:

“后来进了长安,宫里有了金杯玉盏,酒也是御酿的琼浆。”

“可不知怎么,总觉得没有那年在老宅喝的浊酒有滋味。”

“到现在万圣才明白,儿时的滋味是最难忘的,而我们长大后,寻找的其实就是这最初的滋味。”这个时候,万圣公主看到夫君没有动筷,抱歉了句:

“夫君,咱们最后一顿,还如此简陋,是万圣没有做好。”

此时,费传古这才从回忆中惊醒,看到歉然的妻子,连忙摇头:

“夫人亲手准备的酒菜,胜过任何山珍海味。”

看著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色,而北方的黑烟也越发浓厚,那是保义军在攻打北面的二寨吧!忽然,费传古夹起万圣公主夹过来的牛肉,放在嘴里,慢慢咀嚼。

“夫人,你还是没忘记我的喜好。”

“可夫人晓得,我为何这么喜欢吃牛肉吗?”

万圣公主给夫君的酒碗里又斟满,然后摇了摇头。

正如她少有讲述自己的童年,夫君也少有对自己讲过他的故事。

费传古笑了,他笑著笑著,就哭了:

“我父亲死后,给乡里的一户地头放牛,那时候牛是非常精贵的,甚至比我的命还要值个十倍!”“有一天,我瞌睡了,实在没熬住,把牛给丢了,后来我一路哭著找,终于看到有一群人在烤肉,而烤的正是我放的那头牛。”

“我哭著上去闹!”

“因为我觉得天都塌了,我的人生结束了。”

“可那些人却给我递来一块烤好的牛肉,我死活不吃!最后,他们塞到我的嘴里!”

“而直到那个时候,我才发现,原来牛肉竟然如此的好吃!”

“而更让我难忘的,原来我就算吃了牛肉,也不会如何!”

“这天也没塌,这人生也没结束。”

“反而让我激动的是,我就算是个放牛郎,但也是能和那些好汉一样,吃牛肉的!”

“后来,我就跟了那些人,成了贩卖私盐的一员。”

“而那一天,给我塞牛肉的,就是你的父亲。”

万圣公主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
而费传古继续道:

“从此以后我就难忘这个味道!”

“后面,我曾带著兄弟们回到过家乡。”

“可旱灾后,那里一切都变了,原先我给放牛的那家地头也家破人亡了,而我那些儿时的伙伴也是死的死,逃的逃,剩下的就求著我,要跟在我的后面。”

“然后我就带著这些人投到了陛下的队伍中,之后陛下起兵呼应王都统,从此,我们就转战南北。”万圣公主奇怪地问:

“夫君,可为何我从来没有见到你的那些儿时伙伴呢?”

费传古饮尽碗中酒:

“都死在唐军手里了。”

万圣公主沉默片刻,轻声道:

“对不起。”

“与夫人无关。”

费传古摇头:

“这乱世之中,谁手上没有沾血,谁家没有死人?他们只是运气不够好吧。”

“不,是我们黄家对不起你们。”

万圣公主的声音低了下来:

“父亲起兵时,说要创造一个没有压迫、人人饱暖的世道。可这些年下来,除了战乱和死亡,我们到底带来了什么?”

费传古没有回答。

这个问题,他问过自己无数次。

最初跟随陛下,是因为真的相信那个“均平”的许诺。

他亲眼见过家乡的豪强如何欺压百姓,亲眼见过灾荒之年官吏如何催逼两税。

那时候费传古就在想,就算陛下不能成功,至少能让这世道变一变。

可后来呢?

草军内部一样有倾轧,一样有腐败,一样有滥杀无辜。

攻破长安时,那些曾经高呼“迎王师”的百姓,最后也在草军的劫掠中家破人亡。

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味的?费传古说不清。

也许是从黄巢在长安称帝开始,也许更早。

当权力在手,当初心就会慢慢被侵蚀,这是人性,谁也逃不过。

这个时候,万圣公主忽然纠结地问道:

“夫君,你后悔吗?”

费传古想了想,缓缓摇头:

“不后悔。至少为夫杀了很多该杀之人,也救过很多很多的人。”

“虽然失败了,但这辈子却是值得!”

听到这话,万圣公主吐出一口气,眼中闪过一丝光彩:

“谢谢夫君你这么说。”

两人又继续喝酒,吃菜。

卤肉切得很薄,咸香适口;腌菜是当地百姓常做的酸菜,爽脆开胃;豆腐是用井水镇过的,清凉滑嫩。都是最简单的食物,此刻却胜过任何珍馐。

菜终于尽了,正当费传古准备点火的时候,旁边的万圣公主,忽然问了一句:

“夫君,你说,人死后真的有魂魄吗?”

费传古怔了怔,缓缓道:

“为夫也不知。但我希望有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如果真有魂魄,我就能见到那些先走一步的弟兄们,向他们道歉,我们失败了,没能带他们走向胜利。”

“而他们也将被后人污为贼军了!”

费传古的声音低沉下去:

“还有我的家人……我的父亲、母亲,他们在我的记忆中已经非常模糊了。”

“可我还是那么想再见到他们,尤其是我的母亲,我多希望还能再睡在她的身边,再听一次摇篮曲。”“还有我的父亲,我也想告诉他,我为他报仇了!害我们一家的人,从上到下,我都杀光了!”他没有说个中原委,因为他不想妻子在最后的时刻,发现她的丈夫,竟会是一个如此残忍的人。于是,他端起酒碗一饮而尽。

公主静静地听著,等费传古将碗放下,并没有继续深问,而是轻声说:

“如果真有魂魄,我也想见见母亲。她在我十二岁那年病逝了,临终前拉著我的手说,希望我能平平安安过一生。”

她笑了笑,笑容里有些苦涩:

“可惜,我没能做到。”

两人又沉默下来,各自排解著心中的痛苦。

灯盏里的油渐渐少了,火焰开始跳动,光线忽明忽暗。

费传古起身,从怀中取出一个小油壶,为灯盏添了些油。

这是他特意留下的,足够这盏灯烧到天亮。

窗外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,越来越近,伴随著隐约的喊杀声。

费传古放下酒碗:

“他们来了。”

万圣公主点点头,却没有惊慌。

她起身走到窗边,推开窗户。

西斜的残阳下,可以看见驿道上驰奔著一条土龙,高悬著“飞虎”二字!

“真快啊。”

万圣公主轻声道。

费传古也走到窗边,估摸了下距离,估计不到一刻钟,他们就能奔到驿站这里。

于是,他扭头对万圣公主,笑道:

“夫人,是时候了。”

万圣公主点了点头,最后给自己和费传古倒了最后一碗酒,认真道:

“夫君,不要怪父亲,至少父亲他试过了!”

“不是吗?”

费传古怔怔地看著妻子,忽然忍不住想到,陛下没有儿子,可他的女儿却是这般优秀。

至此,费传古郑重举起酒碗,对万圣公主说道:

“夫人,能与你结发一场,是我的荣幸!”

万圣公主也举起碗,认真道:

“不,是我的荣幸。”

两只碗再次相碰。

酒尽,碗空。

这一刻,费传古哈哈大笑,有妻如此,夫复何求啊!

于是,他从怀里取出两个瓷瓶,一瓶递给公主:

“夫人,这是为夫准备的。”

“服下后,不会痛苦,就像睡著了一样。等火焰起来时,我们已经没有知觉了。”

万圣公主接过瓷瓶,握在手中,瓷瓶冰凉。

然后,她猛地抬头,带著期盼:

“夫君,给我们的孩子取个名吧!我相信,人是有魂魄的!孩子们已经在等著我们了。”

费传古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。

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这一次,他没有再哭,而是说出他早就想好的三个名字:

“费平、费安、费乐。”

万圣公主的声音颤抖,将这三个名字再念了一遍。

这一刻,她的眼中,终于泛起了泪光。

但她没有让眼泪流下来,而是对她的夫君露出了一个真心的、灿烂的笑容。

“真好听!”

然后,她打开瓷瓶,将里面的药丸倒在掌心。

费传古也打开了自己的瓷瓶。

两人对视一眼,同时将药丸送入口中,以酒送下。

药效发作得很快。

费传古感到一股暖流从胃部扩散开来,四肢开始变得轻盈,意识渐渐模糊。

他努力保持清醒,完成最后的准备。

“夫人,我送你到佛堂去。”

费传古的声音已经有些飘忽:

“为夫会点燃火油,然后去陪夫人。”

万圣公主点点头,转身向佛堂走去。

她的步伐依然稳定,背影挺直。

费传古看著她走进佛堂,关上门,这才转身走向室外。

那里,他已经准备了十几桶火油,柴草堆得到处都是。

费传古举著油灯,火光在他手中跳跃,映照著他病态红晕的脸。

这一刻,他的脑海里闪现过无数兄弟,这些人都是他送走的,而现在,自己也要送走自己了!“大齐……”

费传古喃喃道:

“天补……均平……”

他笑了,笑得凄凉,又释然。

然后,他将灯盏扔向了浸满火油的柴草。

“轰……”

火焰瞬间腾起,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开来。

木制的驿站建筑在火油的助力下,很快变成一片火海。

费传古退向佛堂。

火舌已经舔舐到了门廊,浓烟滚滚。

他推开门,走进佛堂。

夫人已经端坐在观音像前的蒲团上,双眼微闭,双手低垂,脸上带著平静的神情,没有遗憾地死去了。费传古在她身旁的蒲团上坐下,也闭上双眼。

火焰已经烧穿了佛堂的屋顶,燃烧的椽子开始往下掉。

热浪扑面而来,浓烟弥漫。

但在药物的作用下,费传古已经感觉不到痛苦。

在意识完全消失前的最后一刻,他仿佛听到了歌声。

那是很多年前,在曹州老家的田野上,父亲他们唱的歌谣。

歌词他已经记不清了,只记得调子很欢快,是丰收时唱的。

是啊,那一年,明明是个丰收年啊!

然后,一切都陷入了黑暗。

驿站外,刘知俊带著飞虎骑疲惫地抵达了这里,

看著前方熊熊烈火中的驿站,刘知俊啐了一口:

“妈的,又来晚了!”

这个时候,从另外一边,飞虎都的另外一名都将,刘信也带著一队骑士奔了过来,看到这边烧起的大火,又看到垂头丧气的刘知俊,大喊:

“贼帅自焚了?”

“真是个孬的!”

说完,刘信勒住战马,眯眼望著前方熊熊燃烧的驿站。

火势极大,整个驿站已经完全被火焰吞没,根本不可能救火,也不可能进去搜查。

这会,刘知俊奔了过来,刘信就又问了一句:

“要不先围起来,等火灭了搜一搜?”

“搜什么?这种大火,连铁都能烧化,还能剩下什么?”

刘知俊丧气地摇摇头:

“我肯定是不呆在这,有这时间,我继续追溃兵不好吗?”

刘信点头,又看了看那边的驿站,心中一片惋惜。

然后,刘信就带著麾下骑士和刘知俊他们一道,去追那些溃兵了。

同样的,北面又奔来一些个保义军,他们在看到那燃烧的驿站后,也没有多看,也去追巢军去了。在这乱世之中,死亡太过常见,眼前的焚烧,引不起任何波澜。

只有驿站旁的老槐树上,几只乌鸦被火光惊起,在空中盘旋,发出“呱呱”的叫声。

它们的家,没了!

而随后不久,北面保义军的中军本阵,忽然鼓角大作,那是全军发起攻击的信号。

原来刚刚取得长乐驿的大胜后,赵怀安竟然丝毫不歇息,命令各军立刻向著长乐坡发起猛攻!鼓角一直不停,士气高昂的保义军诸部纷纷向坡上发起连绵攻势。

而坡下,驿站的大火依旧在烧著,整整烧了一夜。

天亮时分,驿站已经烧成了一片白地。

白茫茫一片,真干净,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